山东颐和检测评价有限公司伪造计量器具检定合格证明案
发布时间: 2017-10-18
案件名称 |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|
行政相对人名称(含法定代表人姓名) |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(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) |
执法依据(法律法规规章) |
处罚事由(违法事实) |
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 |
处罚日期 |
处罚结果(种类) |
履行方式及期限 |
救济渠道 |
山东颐和检测评价有限公司伪造计量器具检定合格证明案 |
(鲁)质监罚字〔2017〕9号 |
山东颐和检测评价有限公司(法定代表人:乔叙) |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370303581904269G |
《山东省计量条例》第十六条第(四)项、第四十六条第(六)项 |
伪造计量器具检定、校准合格证明。 |
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|
2017-9-29 |
1.警告;2.罚款2万元;3.吊销该公司的计量认证证书。 |
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缴到国库。 |
行政复议、行政诉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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